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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制(修)订2020级专业教学标准指导意见
页面更新时间:2019-11-13 23:03  编辑:林浩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根据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科学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干的新型课程体系和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实践教学环节,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智力及技术支持。

二、培养目标

立足潮汕,面向全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具有传统文化底蕴、国际视野、创新精神,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新型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编制原则

(一)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各专业在专业群的地位与服务面向,合理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内容,确定课时和学分。原则上要求各专业标准须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编制,尤其是岗位能力分析、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内容编排、方案论证等环节。

(二)继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培养制度(简称“双证书”制度),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的课程可以列入专业课程体系。

(三)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基础素质课程在内,原则上课程的实践课时不低于60%,努力构建由单一技能、综合技能、特色创新技能组成的、能力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

(四)专业综合实训(已申报成功实习备案的专业,此项不用设置,学分学时划归到顶岗实习中)时间为2个月,顶岗实习时间为6个月。

(五)在人才培养质量符合培养目标及毕业标准的前提下,鼓励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扶持重点专业、打造特色专业,两者也可合二为一,支持“校政行企”多方融合,开展学徒制专业试点。

(六)专业标准原则上按专业编制,如果因专业内学科性质差别较大,确实需要按专业方向编制,需提出论证报告。

(七)双创通识课和双创业专业课由教管部统筹,创业学院负责开发。

(八)第二课堂由教管部统筹,学生工作部负责开发。

(九)在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时,专业课不能占用公共课学时学分,公共选修课为校选课,不能开成专业限选课。

)专业标准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在周期运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作变更。 

四、编制内容及要求

请见附件4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是专业标准制订(修)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深入组织调研,广泛开展讨论。各学院要召集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升级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合理构建各专业课程体系。

(三)加强沟通协调,求同存异。教学管理部是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单位,各学院在专业标准的制(修)定过程中,要与教学管理部保持紧密联系,教学管理部也要根据各学院提出的问题或困难,结合学校实际,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四)2020级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自通知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学院于20201120日前将专业标准初稿(电子版)提交给教管部陈梓川老师处。于20201130日前将最终定稿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交至教学管理部陈梓川老师处。 

 

附件1: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0专业建设标准格式模板》;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附件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课程编号办法;

附件4:2020级专业标准制(修)订内容及要求

附件5:课程体系模板-教学进程表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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