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校生如因需要(个人身体原因、参军入伍、)办理休学、(退学)手续的,需向系、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二级学院了解并与家长沟通后,委派工作人员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休学(退学)审批表,学生凭审批表和个人申请书到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办完离校手续后,方可凭休学(退学)证明离开学院。
为方便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办理流程示意如下:
一、办理休退学申请审批手续 由辅导员考务科领取休学(退学)审批表→系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处长签署意见→教务处长签署意见→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意见
二、办理离校手续
辅导员处签字→学生处助学贷款办签字→学生处团委会签字→图书馆签字→宿舍管理员处签字→教务处教务科签字→财务室签字→考务科签字
三、领取休学(退学)证明
办完离校手续后,将休学(退学)审批表交到教务处考务科,并领取休学(退学)证明和成绩单(休学的学生不发成绩单,退学的学生才发)。
四、 领取学生档案(休学学生不领取档案)
学生凭退学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办理后的成绩单,到学生处办公室领取个人档案,并将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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