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主页>学生工作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公告
页面更新时间:2015-04-27 08:50  编辑:彭延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公告

近期,我院对学生宿舍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学生宿舍私拉电线、私接电源、使用违规电器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熄灯后违规使用风扇专项插座的现象十分严重,再加上各栋学生宿舍楼的电线负荷有限,所以宿舍违规用电的行为给其他同学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广大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20029月颁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潮汕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管理规定,特重申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设备(自动开关的开水壶、饮水机可使用外,其它大功率电器一律视为违规电器)。

二、电风扇的插座专供电风扇使用,其他电器一律不能使用该插座,如发现有从电风扇的电源插座引电的排插一律没收。

三、凡有违规电器的同学于430日前主动交由宿舍管理员老师,代为保管,放假时返还带回家,否则,检查时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四、严禁在宿室内私接电源,乱拉电线,学生由于使用电脑等需要使用排插时,统一将排插摆放在电脑桌面靠墙的一角,否则视为乱拉电线。

    五、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大声放音乐、长时间接打电话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熄灯就寝过后使用电脑。

六、关于晚归的处理办法:要求同学们必须在熄灯前按时返回本栋楼宿舍,熄灯后5分钟即视为晚归(特殊情况需说明缘由),凡晚归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全院通报,三次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学院安全办和学生处将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

希望全体同学积极配合,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宿舍文化生活。

 

 

学院安全办公室              学 生 处

                                           201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