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011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新生统一为2011年9月7日至8日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先来函或来电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超过一周仍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
三、户口迁移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公安厅【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精神,本省考生不迁户口来校(但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高校新生户口农转非手续后再办理登记手续),同时由公安派出所在录取通知书上填写身份证编码并盖户口专用章。
2、省外新生如需迁移户口的,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先办理农转非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入地址: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3、办理户口迁移时,要求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一致,同时要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所有登记项目与本人情况是否相符,如不符应要求公安机关更正。
4、新生入学注册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四、交通指引
1、省内各地乘坐火车至广州、汕头、揭阳等站,转乘各地至普宁专线汽车,也可在广州天河客运站、省汽车总站或广州其他客运站乘坐至普宁专线汽车(注意:一定要到车站内购票乘车)。
2、省外生源可乘坐火车至广州、汕头、揭阳、惠州等站;乘飞机至广州、深圳、汕头、厦门等站,再乘坐各地至普宁专线汽车。
3、详细来校路线请登录http://www.cspi.edu.cn/plus/list.php?tid=350潮汕学院招生信息网来校路线查询。
★温馨提示:
入学报名时间内,学院将在揭阳火车站、普宁侨联宾馆汽车站、普宁汽车站、池尾汽车上落站等地设立接待站。
五、交费方式
1、通过银行直接汇款:
收款人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2019022409020100833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普宁池尾支行
★重要提示: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2011级 专业 (姓名)的学费。
2、将学费等费用存到学院发给学生的工行卡(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寄上),直接凭工行卡到学院柜员机转账或到学院财务室刷卡缴费。
3、因时间来不及办理或没有条件办理银行汇款的,可在报到当天带足现金到我院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实行学年收费,收费项目与标准如下:
六、赠送杂费
1、赠送杂费(见下表):
2、床上用品包括:棉被、竹蓆、被套、床单、蚊帐、枕头、枕套、毛毯、塑料桶、热水瓶、脸盆、衣架等。
3、以上生活用品在新生报到时由学院统一免费发放。
七、其他
1、报到时须带:录取通知书、个人纸介质档案、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吋彩色相片12张,党、团员还须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转入单位:中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还须带户口迁移证。
2、新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由学院协助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学年。申请的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学生有效身份证。⑵学生家长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⑶学生所在乡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贫困证明。⑷家长同意助学贷款承诺书(3、 4项或可在学院招生网页下载打印填写,详细办理程序可登录招生信如何办理助学贷款查询,网址http://www.cspi.edu.cn/plus/list.php?tid=350)。
4、咨询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663-2290558 2290588 免费热线:4000019066
13542242340 15975167812 13822985475 13640369349 13421109433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招生办) |
2011级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2011-06-11 15:16来源:招生办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011 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新生统一为 2011年9月7日至8日 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先来函或来电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超过 一周 仍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 三、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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