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度
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将于2015年下半年举办2015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 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均可报考。 本次开设中文及外语类考试。报考2014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未通过,但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本次可加考“导游服务能力”(口试)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5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已通过“机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机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更换。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7月17日,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22日,缴费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7月31日。 (三)报名形式、程序及必备资料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方式。考生个人或单位须登录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www.gdta.gov.cn)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办法可参阅《网络报名须知》(见附件)。 2.考生网络报名结束后须打印《报名表》两份,连同《网络报名须知》上列明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考生自行选择的现场审核点审核资料。(揭阳市审核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二号楼二层揭阳市旅游局,联系电话:0663—8292074)。 3.考生在通过现场审核后,请登录报名账号,完成缴费任务。 4.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站(www.gdta.gov.cn)是本次导游资格考试信息发布(包括报名文件、网络报名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 二、培训和教材 (一)考生自愿参加培训。 (二)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15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导游词》,2009年版《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5年第二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参考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机试)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理论考试(机试)涵盖八个科目: (1)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发展历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及经济发展概况等。 (2)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3)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旅游景观、港澳台地区概况等。 (4)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5)理论与时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国的主要基本国策、国家及广 (6)旅游法规:旅行社管理、旅游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导游管理、旅游安全与保险管理、旅游交通管理、旅游出入境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8)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外语类考生理论考试(机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语言技巧”、“景点知识”、“常规服务”、“应变知识”、“个性展示”五个科目。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个性展示:导游在接团过程中应具备的满足游客需要,调动游客情绪,个性突出,才艺俱佳的表现能力。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口试指定景点: (1)中文景点:广州市广州塔景区、深圳市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珠海市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江门市川岛旅游度假区、河源市万绿湖风景区、阳江市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景区(六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2)英语、日语景点:广东概况(必考);广州上下九步行街、中国民俗文化村、韶关南华寺、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四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3)小语种景点:广东概况(必考);中山纪念堂、陈家祠、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开平碉楼与立园(四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二)考试分数计算:理论考试(机试)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理论考试(机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理论考试(机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5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理论考试(机试)日期定于2015年9月20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四)准考证领取办法。考生可在2015年9月10日起登录报名网页账号,点击“打印准考证”,按《考试须知》要求打印准考证(毁坏、遗失准考证的可再次打印)。 五、评卷和发证 (一)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二)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6年1月底开始核发证书。 六、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 加考类 1.加考理论考试(机考),每人368元;加考口试,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三)缴费办法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报名审核结束后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登录报名账号,完成缴费任务。考生可选择以下一种缴费办法: 1.网银缴费。考生须开通网银功能,并保证银行卡存款足额,登录报名账号后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 2.银行缴费。考生需要登录报名账号,点击打印《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具体办法见附件)。
2015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朱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