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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职教育科学发展,拟委托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开展高职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着力提升高职师资整体素质和水平,为高职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高职教育发展趋向、认识高职教育规律、更新高职教育观念、了解高职院校教学特点,提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二、培训对象
高职院校教师。
   三、培训具体情况
   教师综合素质培训
1)培训对象、人数:骨干教师且年龄30-40岁或4-10年教龄;35人。
2)培训内容:提高学生竞争力与就业力的职业教育课程设计、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法、如何对待职业倦怠问题等。
3)培训时间:312-18日(11号下午报到,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业实训中心103室)。
4)培训方式:基地集中培训,由外教(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全程授课(配备翻译)。
5)培训费用:培训费1980/人(学员单位承担600/人,其余由省教育厅承担),食宿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承担。
6)考核与结业:学员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须提交培训体会),准予结业,并颁发:
A.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结业证书。
B.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单。
C. 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培训证书。
注:培训时学员需提供所授课程的一个单元的课程设计方案。
 
 
(责任编辑:朱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