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2-04-18 10:40
学院各教学部门: 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文件,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结合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教师于4月20日前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二、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应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学历条件:大学本科以上。
3.心理学、教育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已在高等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并取得师范本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者;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者,可免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4.人事关系:人事关系必须在广东省内。
5.工作及年限:承担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以上课程,且在学校的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的政治辅导员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报认定费240元;
4.学历学位鉴定、体检、普通话测试、填写认定表格等有关事宜待报名人数确定后再进一步安排并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朱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