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须知
时间:2013-06-20 14:25
毕业生党员须知 1.请本人核准入党时间和入党介绍人。本人的入党(讨论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入党介绍人为: 和 (请谨记)。 2.毕业生党员(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下同)原则上在离校时均应转走组织关系。(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至该单位所在党组织;(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村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3.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时,应准确提供后面所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中的①和②,不清楚时请主动询问工作单位或乡、村党组织干部。党员拿到介绍信后请先到台头单位“即①”处,然后逐级接转,最后把“回执”传真0663-2290557或寄:普宁市大学路1号潮汕学院党委办 李主任收。 4.确实不能转走组织关系的,要主动向学院党组织交纳党费,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 5.属预备党员的,在一年预备期满之前一个月,如组织关系已转出的向接收的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如关系仍在我院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原所属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6.为了方便接收的党组织能够查阅党员资料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学院党委将你的党员档案密封后交给或邮寄给你本人,请你转交给接收的党组织。收到寄件时,外面的信封可拆,里面有密封条的档案袋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贴密封条的档案袋本人不可拆。 7.毕业后,要把转移组织关系当作政治生活的大事,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介绍信和党员档案绝不丢失。到今年9月1日如仍未收到档案或介绍信者要及时与党委办联系核实,否则后果自负。 8. 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是预备党员的,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视为自行脱党。 9. 认真填写附表,并于7月1日前上交所在党支部,由支部汇总后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10.组织关系未办妥的毕业生党员,如联系电话有变动应及时告知,请发电子邮件至good4988@126.com。党委办公室电话0663-2290362,联系人:李主任。 广州实训基地联系电话020-22239081,联系人:赖书记,手机13556004346。 11.表格如果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主题词统一为:“毕业生党员信息表(姓名+电话)”。 12.毕业生党员可通过党委办李育华老师新浪微博(@潮汕学院李育华)下载资料,不清楚事宜也可通过微博交流。 中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及注意事项: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 注意事项:(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共三联,第一联为学院党委存根;(2)党员除提供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常规项目外,还要提供最关键的①和②,①为介绍信台头,一般为市或县委组织部,具体可向接收的党组织询问,②为接收的具体党组织;(3)党的组织关系转移要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办理;(4)在转移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办联系(0663-2290362 李老师)。 附:(此表须上缴)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