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金的通知
时间:2009-03-20 10:57
关于评定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临时生活补助金的通知 各系、各班: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贫困大学生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激励在校贫困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要求,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金的评定工作全面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韩淑芳 副组长:李景河 牛汉钟 黄益平 成 员:王军乔 钟逍彬 80级辅导员 07级辅导员 二、评定条件 1、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 4、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没有旷课记录; 5、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 三、评选办法 1、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将指标分配到各班,由各班评审小组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各班评审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评选结果在班内公示,报所在系审核后,再上报学院; 2、申请困难临时生活补助的学生应填写由学院统一印制的审批表; 3、评选工作于 4、名额分配:总名额 672名,校本部 260名,广州校区 412名,每名补助金 200元,资助面 13%(校本部各班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评选要求: 1、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工作; 2、评选过程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3、按照上报日期准时上报。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金评选日常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