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就寝纪律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11-11 08:02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就寝纪律检查的通知 学生宿舍是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修身立德的重要阵地。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校风与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就寝纪律检查。现将检查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团委学生会宿管部干部以及学生处老师、辅导员老师组成。负责宿舍楼内外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熄灯后,仍在宿舍内打电话、大声喧哗及嬉笑打闹的,仍在楼道走动的、串宿舍的,在操场聚会的。先提醒,如果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的,登记报学生处值班室(4107)。 三、熄灯及检查时间 1.熄灯时间:周日至周一23:00 周五周六23;30 2.检查时间:检查时间为晚上熄灯后的5分钟开始进行。 四、检查结果公布 每月登记的宿舍报学生处通报批评。 五、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求 1.检查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公平公正。 2.检查过程中,一般不得进入寝室,以免打扰同学休息。发现纪律较差的宿舍,可敲门提醒,但必须做到语言文明、态度温和。 3.检查过程中,若有宿舍不听劝告,检查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立即向值班的老师、辅导员报告,由老师进行批评教育。 六、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4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