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协会章程
时间:2015-09-22 21:34
理财协会章程
第一章 会员 一、入会条件 1、凡我校在校生皆可报名参加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思想积极向上; 3、勤俭节约,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4、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5、热爱理财、金融行业; 6、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 二、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2、享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享有本协会及本协会相关奖励的权利; 4、享有在本协会被选为领导成员的权利; 5、享有接受协会相关课程学习的权利。 三.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令,遵守校纪校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得违反学校的其它相关规定与条例; 2、遵守理财协会章程及理财协会获得学校认可的相关规定; 3、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4、举止端正,不得在协会散播不利于协会团结和发展的言论; 5、按时交纳会费。 第二章 会员证 一、协会会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会员证,若不慎遗失,及时申请补办; 二、每次会员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时,必须佩带该会员证。 第三章 经费管理 一、本协会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和其它(如勤工俭学、赞助等)。 二、本协会每年向会员收取人民币15元作为协会经费;特殊情况需另行收费的,必须向校区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许可后方可收取。 三、本协会所有经费都属本协会所有,任何人都不得挪用或占有本协会经费。若发生此类情况,除追回所失经费外,本协会还将 上报其情况到校区团委,由校区团委再行裁决。 四、本协会的一切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五、本协会通过外联部获得的经费收入,一律转交财务部管理。 第四章 协会换届 一、协会干部任期为一年,任期届满即举行换届选举。 二、协会换届必须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到会人数达到协会总人数的80%或以上,选举通过率(选举该被选举人的人数占到会人数的比例)达到60%或以上,选举即被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三、会长在领导团队中选举产生,普通会员不直接参与会长的选举。 四、会长的产生是由应聘制、民主选举制、推荐制三者的综合。 五、会长有40%的决定领导成员的任命或免除的权利,其余60%由领导团队成员投票决定该领导成员的任命,所有领导成员(包括会长)通过率达50%,该领导成员的任命或免除即视为有效。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一、本协会每年评选一次“理财协会优秀干部”和“理财协会优秀会 员”,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二、本协会会员可参与学校每年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会员”等奖励的评选。《待定》 三、协会所有成员未经允许乱动用协会经费,工作失职,有不利于协会乃至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四、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投诉,对反应的投诉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调查属 实后,对不认真履行以及违反本协会章程以及制度的各项相关规定的协会提出批评和忠告,并责令其及时整改,对履部听劝告者,向社团提出免除职位。 五、协会全体成员无故缺席达2次者,将给予其退会处罚;无故迟到早退者,协会有在协会会议上给予其通报批评的权利;无故迟到或早退达4次者予以退会处罚。
![]()
(责任编辑:朱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