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三:办证材料
(一)未婚者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复印件】。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注:单位出具的证明,必须所在单位具有人事代理权。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二)已婚者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复印件】。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注:单位出具的证明,必须所在单位具有人事代理权。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复印件】。
5、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未育者,提供近三个月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结扎证)。
6、若有政策外生育者,应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8、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
互动平台
Interaction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地址:潮汕学院创业学院
联系电话:0663-2291298
联系地址:潮汕学院创业学院电子商务教研室
联系电话:0663-2291223
通信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515343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4236号 粤公网安备 44528102000104号 最佳分辨率1440*900
技术支持QQ: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