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粤教保函〔2013〕63号)的要求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安委明电〔2013〕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揭阳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消除校园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陈育文局长任组长,倪任华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相关职能科室。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三、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13年7月至9月。
实施范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所辖学校(幼儿园)、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情况;组织领导和工作布置情况;安全管理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工作体系建设以及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执行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巡查管控情况、校园内部安保情况、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及消防、防范自然灾害事故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师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7.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8.预防学生溺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着重检查学生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培养情况,检查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为主。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并报主管部门。
(二)督查为辅。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查。督查可以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市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校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狠抓整改,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各地、各校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履行安全工作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解决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务求实效。
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学校自查工作,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强化监督。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地、各学校要把此次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护校安园”行动、“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等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上至下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有事人人做,件件有人管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本地区、本时段的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适时组织开展防台风、防火灾、防踩踏、防地震、防地质灾害等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学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必须于每周二前向市教育局报送检查督查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突出问题,以及1个以上正反典型,重大情况随时上报。每月15日前报《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表》(附件1)。7月5日前报送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附件2)。
附件:1、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表
2、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
单位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附件1:
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表
2013年6月至 月
填报单位:
附件2:
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单位(学校):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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