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潮 汕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粤潮院【2012】10号
关于公布2012年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2012年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从申报数量来看,各教学单位申报组织积极,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落到实处,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重在大胆尝试,重在改革创新、重在辐射示范”的原则,对通过项目负责人申报、部门推荐,质量办遴选的项目进行了认真评选,确定如下项目为2012年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并给予额度经费支持!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并按照学院质量工程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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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工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教学改革和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创新”的原则,切实加强学院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 “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建设工程、课程建设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教学改革、创新(协同)工程、教学研究、技术服务工程、学生创新、创业、创意(三创)能力培养工程、产学合作工程、基地建设工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工程。
第四条 “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条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学院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质量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全面领导“质量工程”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各系部、教务处、财务审计处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质量工程”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项目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订和发布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通知;
(三)组织项目评审,提出立项方案;
(四)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
(五)编制“质量工程”年度进展报告,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第七条 “质量工程”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文件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立项后的监督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二)向学院报送本单位项目阶段进展报告,接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的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八条 “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其职责是:
(一)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订项目建设计划;
(二)组织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
(三)按规定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
(四)自我评价项目建设效果;
(五)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
第九条 “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 申报立项
第十条 申报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各单位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自行完成建设任务、能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
第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质量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培育、申报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工作按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第十二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通过,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学院批准予于立项,并发文公布。
第十三条 批准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学院将严格“质量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为鼓励和保障教师积极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对于通过评审达到质量要求的校级精品课程、校级特色专业、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教研室)、校级教改项目,学院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建设经费,以保证各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
经过建设,对评为省级、国家级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使用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专项建设经费外,学校按照校级项目标准给予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如上级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经费,学校将在校级项目经费额度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的补贴。
第十五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费采用一次性批准总金额专款专用的办法,经费使用要求按照学院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的使用实行“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制。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中止经费的使用,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列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上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备查。
第十六条 经费开支范围:
(一)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
(二)数据采集费: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所需的费用及资料录入、查询费等;
(三)项目管理费:指用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管理环节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占总建设费用的5%,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务处掌握使用;
(四)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用于项目研究、演示等必备设备的购置及使用费;
(五)差旅及会议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
(六)人员经费:包括项目成员的劳务费、专家咨询鉴定费、稿费等,以及非课题组成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原则上不超出经费总额的30%。
凡使用“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学院资产统一管理使用。
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情况检查指在建设过程中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进展情况;
(二)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在项目建设到一定阶段时,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发有关中期检查的通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以决定该项目是否继续建设或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一)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二)项目负责人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三)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或违反建设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项目按规定时间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填写“结项报告书”、“成果鉴定书”等,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验收专家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根据相应的验收标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将结果上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审议,由学院研究通过后发文公布。
验收工作采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及汇报支撑材料课件,并结合进行实地察看验收两种形式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
(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
(三)项目管理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 验收结束后,由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出具验收结论性意见。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其“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格,追回项目经费,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适时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评价。通过整体评价“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指导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改革、创新、实践、质量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十二五”期间,集中精力抓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使我院的教学工作在“规范办学、稳步建设、全面提高”的道路上健康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以项目体系建设为载体,从学校整体教学建设层面、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层面、各教研室课程建设层面,推进和深化学院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创新、实践、质量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以下简称质量工程)。为规范和落实此项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以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进学院内涵建设。
二、建设目标
从2011年起,经过3年的改革、建设、创新、提升,初步建立学院可持续发展机制,使我院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管理更加规范科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完善;使学生的整体素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素质显著增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在产学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课程、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院办学在规模与质量、稳定与发展、规范与创新等方面得到协调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三、建设内容
1.实施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工程。
根据广东省特别是潮汕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我院自身特点和优势,对我院专业结构进行全面整合、优化,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加强学院优势专业建设,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争取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择优共同建设一批人才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声誉好、综合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发展需要的专业,形成更具合理的专业群,提高学校的专业生均数,增加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凝练我院专业建设模式、建设理念、建设方针,进一步建设成为省级高职教育特色专业、省级高职教育示范专业。同时,原则上每年3月都必须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系统、全面优化。努力制订好专业标准和教学资源库。
2.实施优质课程建设工程
加强课程建设,按照“全面建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建设原则,在保证全部开设课程达标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优化课程结构,加强课程内涵建设,力争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此基础上凝练我院课程建设模式、建设理念、建设方针。立项建设精品课程,充分发挥这些优质课程在学校课程建设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平台建设,未来三年内力争所有精品课程都建有相应的课程网站,实现课程的教案、大纲、习题、试卷、实验、参考资料、教学录像等教学资源上网开放,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免费的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学生自主学习资源平台,搭建教师教学信息资源平台,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教师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通过计算机和多媒体课件学习的能力,以及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的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施《潮汕学院课程建设1321工程》,通过课程建设带动我院课程改革与建设,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形成院级合格课程、院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层次体系。3年内100%课程必须达到合格课程标准,3年内建设30门校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立争取1门国家精品课程(1321工程)。
加强教材选用工作中的调研工作,充分征求教师意见,进一步筛选出真正符合高职高专教学需要的教材,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在做好高质量教材推广和新教材选用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新教材和立体化教材建设,积极培育课程团队有计划有组织地编写真正适用社会需求和学生学习情况并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工学结合教材或实训讲义。
3.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与教学团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加强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建立和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培养、评选、表彰与奖励院级专业带头人,院级教学名师;争取培养成为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建设和培养具有优秀团队带头人、结构合理、团结协作、教学质量高、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效果突出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努力建设成为省级教学团队。在此基础上凝练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模式、建设理念、建设方针。3年内力争引进、培养15名专业带头人,培养3—4名院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2—3个院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教学团队。每年评选1~3名教坛新秀,促进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的积极作用,启动以“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青蓝工程”。
4.教学改革、创新(协同)工程
学院大力支持教师教学改革与创新,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设立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创新试验区,全体老师可以全方位、全范围、全流程地进行改革与创新,敢于否定,大胆先行先试。只要改革方向正确,学生欢迎、同行、专家认可就可以大胆进行(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
5.教学研究、技术服务工程
学院大力支持教师开展教育研究与对外技术服务和技术合作,事实证明,教学研究、对外技术服务能够较大幅度地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建设能力。大幅度提高教师的教学素质、专业内涵。
6.学生创新、创业、创意(三创)能力培养工程。
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是提高教学质量、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以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为契机,重点资助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和广泛参与面的学生竞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大力支持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自主选题设计的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大学生自主创新实验项目,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
积极推进高职学生基本专业技能、职业能力和创新素质的培养,不断提供满足活动所需的场所、设备、经费,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为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发表、推广应用提供支持和帮助。
建立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长效机制,完善技能竞赛组织、指导与奖励管理办法,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参加省高职学生技能竞赛、企业管理沙盘模拟竞赛、高职高专英语竞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协同创新精神。
7.实施产学合作工程
由学院领导、各系部领导牵头,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重点是专业合作,以达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8.实施基地建设工程
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校企合作,加强实训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重点建设和遴选具有先进的实训教学理念、实训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实训教学队伍、实训仪器设备条件、实训室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显著的实训教学效果和鲜明特色的院级实训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训中心),争取建成省级、国家级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依托企业,建设与培育一批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产学结合的院内外院级实践教学基地(实训基地),促进院内实训、实践教学与院外实训、实习、实践相结合。
9.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树立大众化质量观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改革教学质量管理方式和教学评估方式。建立健全由教学决策系统、教学组织管理系统、教学运行系统、教学监督与反馈系统、教学评价组成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体系,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管理体系。
10.实施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具有潮汕文化特色和我院特色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校园文化建设体系,创建文明和谐校园,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培育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注重积累、提升、包装,加大措施,完善管理。
四、组织管理与建设资金
1、成立“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专职队伍。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系主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
2、加大经费投入,实行专项支持。十二五期间,学校计划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质量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也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
3、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成效。每年3月份左右立项申报,立项建设时间半年至一年,每年5月和11月份组织结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搞好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验收和推荐工作。探索项目管理和结题的有效方法,力避重申报轻管理、重数量轻实效的项目管理弊端,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加强对项目的滚动管理。建立奖惩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对在项目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建设过程中没有进展或偏离建设目标的项目停止经费资助,对在项目建设中有重大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和给予处罚。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增强教改整体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教学改革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立项原则
申请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应符合如下原则:
1.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能为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2.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结合院情和各部门实际,有利于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培养,能取得预期明显的改革成果,并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3.项目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
二、立项范围
教改立项分两类:一般教改项目和重点教改项目。
1、一般教改项目:
(1)专业建设,包括专业需求调查、专业培养方案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建等;
(2)课程建设,包括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研究等;
(3)教材建设类,主要指量大面广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教材,双语言类教材等;
(4)教育教学管理类,包括教学运行模式、管理机制及管理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改革与实践,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实践,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研究,图书资料信息管理的研究等等。
(4)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及教学改革与研究;
(5)其它对我院改革和发展有促进意义的教学教改项目等。
2、重点教改项目:
以学院发展规划为依据,对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及质量提高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及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的整体改革;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等教育创新课题。
三、申报对象
1、一般教改项目: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重点教改项目:以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一般不接受个人项目申请,鼓励跨系(部)联合申报。
3、项目研究队伍的组成要充分发挥学术水平高、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在改革中的作用,又要引导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四、申报、立项程序
1、每一学期,学院由教务处组织申报。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的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省部、厅级、市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2、申请人所在教研室、系(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基础、研究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再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4、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由教务处代表学院与获准立项项目的申请人签订立项合同。
五、申报时间
一般教改项目每年分上、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期限一般为一年。
重点教改项目每年受理一次,时间为上半年,期限1-3年。
六、项目经费
凡是立项项目,先拨给首期启动经费,其余经费将视其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予以追加拨款。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项目经费一般用于资料费、项目调查费、小型学术活动差旅费、评审费、出版费、印刷费、申报奖励费等。
一般教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重点教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七、项目的评审验收和归档
1、评审验收每年组织一次。对到期的项目由教务处发出书面通知。
2、各个项目组要认真分析、总结情况、收集整理好有关材料与实物,写出总结报告,填报《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改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把全套鉴定材料提交教务处。如因故未完成立项计划要求暂缓验收则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3、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评审验收。
评审内容:
(1)是否完成立项所要求的各项任务、目标。
(2)对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作出评价。
(3)对成果的推广价值及其对学校和社会的影响作出评价。
(4)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5)写出评议意见,定出验收项目的等级、发文公布。
4、院级教改项目须建立教改档案。教改项目档案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和审批材料、项目年度进展表、项目验收申报表以及项目成果资料等。项目验收合格后,须将以上资料归档。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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