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时间:2010-04-28 15:00来源:武装部 作者:林舜辉 点击:次
潮汕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序号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人 1 2010.04 ①参加省区预征工作会议,主动联系普宁市武装部,启动宣传工作;②学院组织召开预征工作会议,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良君,副组长:魏跃进,办公室主任:吴
潮汕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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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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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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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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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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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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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加省区预征工作会议,主动联系普宁市武装部,启动宣传工作;②学院组织召开预征工作会议,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良君,副组长:魏跃进,办公室主任:吴容震,副主任:林舜辉, 成员:王军乔 吴智勤 钟逍彬 黄喜茹 熊峰 刘俊华 田雨 邹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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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容震
(短号: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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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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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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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兵役机关和高校根据报名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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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舜辉
(短号:6689)
钟逍彬
(短号:67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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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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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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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高校配合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县级兵役机关完成预征对象网上同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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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舜辉
钟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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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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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1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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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兵役机关开展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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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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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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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5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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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兵役机关将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送交县级资助中心,经审核补充生源信息及生源地贷款信息后,尽快通过机要渠道将材料寄送毕业生原就读高校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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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舜辉
钟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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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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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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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县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并按院校性质分送全国或省级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复审,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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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舜辉
钟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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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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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被确定入伍的学生需主动与本县武装部联系,确认县级资助中心是否将《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入伍半个月内)寄送到毕业生原就读高校武装部。
②林舜辉老师负责《预征登记表》办理,并负责征兵有关问题答疑(15992543489),钟逍彬老师负责《补偿代偿申请表》办理和答疑(13620272326)
就业处办公电话:0663-2291182 学院武装部办公电话:0663-229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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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捍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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