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兴湘股份有限分业务类型实例:
1. 收到国家投入货币资金20000000元,存入银行。
2. 收到亚星有限公司投入新厂房一栋,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5000000元。另外收到国家投入机器设备一套,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5000000元。
3. 收到海华实业公司投入一项专利技术,评估价值500000元。
4. 以平价发生每股面值为10元的普通股100万股,收到股款存入银行。
5. 4月1日从银行借入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为4.8%、利息于每季度末支付的款项1000000元存入银行。
6. 承上例,4月30日计提应由本月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4000元。
7. 承上例,6月3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第一季度的利息12000元,其中前两个月已提取8000元,本月应负担的4000元尚未提取。
8. 承上例,7月1日以银行存款偿还上述借款1000000元。
9. 1月1日从银行借入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每年末计息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款项5000000元,存入银行,所筹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10. 承上例,于年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300000元。
11. 承上例,到期归还长期借款及2年的利息5600000元。
12.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买价和税金共计390000元,运杂费、包装费及保险费等计100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13. 向外地某工厂购入A材料10000公斤,每公斤20元,B材料15000公斤,每公斤6元,共计290000元,增值税率均为17%,增值税额493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14. 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A、B两种材料的运输费2500元,按材料重量比例进行分配。
15. 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A、B两种材料的装卸搬运费用500元,按材料重量比例进行分配。
16. 向长江公司购入C材料50吨,每吨200元,计10000元,增值税率17%,计17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17. 以银行存款预付黄河公司购料款40000元。
18. 以银行存款归还前欠长江公司购材料款11700元。
19. 黄河公司按合同发来已预付40000元货款的C材料200吨,每吨200元,计40000元,应交增值税率17%,计6800元,以银行存款补足货款。材料已验收入库。
20. 月末结转已验收入库的三种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21. 兴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甲、乙两种产品的生产,生产过程中耗用A、B、C三种材料,6月份“材料耗用汇总表”如下:
22. 6月结算分配本月职工工资50000元,其中生产甲产品工人工资22800元,生产乙产品工人工资144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42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8600元。
23. 承上例,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
24. 从银行提取现金50000元,以备发放工资。
25. 以现金50000元支付职工工资。
26. 以银行存款支付生产车间办公费、水电费1500元,支付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费、水电费1000元。
27. 以银行存款预付下半年财产保险费3600元。
28. 摊销应由本月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固定资产修理费500元。
29. 按照规定,计算本月固定资产折旧60000元,其中车间固定资产折旧42000元,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18000元。
30. 将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64020元按照甲、乙产品生产工时进行分配,两种产品总工时为30000小时,其中甲产品工时为18000小时,乙产品工时为12000小时,通过分配转入生产成本。
31. 本月投入生产的甲产品4000件,乙产品2500件全部完工,结转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的成本为207724元,乙产品的成本为183224元。
32. 向东风工厂销售甲产品450件,单位售价1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该批产品的价格45000元,增值税额765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33. 赊销给东风工厂甲产品18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80000元,增值税额30600元,款项尚未收到。
34. 按合同规定预收正大工厂订购乙产品的货款80000元,存入银行。
35. 向正大工厂发出乙产品500件,单位售价12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
36. 退回预收的正大工厂购买乙产品多收的款项9800元。
37. 接到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收到销售给东风工厂甲产品的款项210600元。
38. 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产品的广告费1000元,销售运杂费500元。
39. 计算并结转本月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116844.75元,乙产品36644.80元。
40. 销售一批材料,价款28000元,增值税476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41. 月末结转本月销售材料的成本20000元。
42. 出租一批包装物,收到租金7020元(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存入银行。
43. 结转本月出租包装物的成本4680元。
44. 以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招待费用1980元。
45. 月末摊销以前已经付款的管理用具维修费用2010元。
46. 以银行存款支付银行办理业务的手续费500元。
47. 收到银行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200元,已转入公司存款户。
48. 从其他单位分得的投资利润18000元,存入银行。
49. 以银行存款10000元支付税收滞纳金。
50. 根据前述内容,已确定兴湘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39540.45元,按照33%的税率计算本期所得税(假设没有纳税调整项目)
51. 以银行存款向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46048.35元。
52. 在会计期末,将本期发生的各项收入、费用类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53. 在会计期末,将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54. 经董事会决议,决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
55. 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分配给投资者利润10000元。
56. 年终决算时,结平“本年利润”账户和“利润分配”账户(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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